具有先发优势的公司不一定比“快速追随者”更成功

来自:techinasia.com      时间:2016-05-24
  1988年,斯坦福商学院的教授 David Montgomery 和 Marvin Lieberman 对 “先发优势” 一词进行了普及。这个概念在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商务院校开始传授,一直沿用至今。

  所谓的 “先发优势” 是指公司第一个进入某个行业或市场,具有一定形式的竞争优势。

  与之对应的 “快速追随者” 是指公司快速模仿竞争对手的创新和商业模式。

  在市场上有先发优势一定会有所收获吗?

  不一定。很多公司最早进入市场确实有一些优势,例如 eBay 和可口可乐。但是,基于 Peter N. Golder 和 Gerard J. Tellis 的研究,他们发现 47% 有先发优势的公司都失败了。更糟糕的是,存活下来的公司市场份额比公司刚创建时的市场份额更少。

  另一方面,研究发现,快速追随者失败的概率是 8%。同一份研究表明:快速追随者或者早期的市场领导者能获得长期成功的概率更大。令人震惊的是,研究案例中的很多公司比有先发优势的公司进入市场平均晚 13年。

  如果你仔细研究,你会发现在很多情况下先发优势并不是一直能发挥作用。以 Facebook 为例,在 2004年Facebook 被大众接受之前,已经有提供同样体验的社交网站,例如 MySpace 和 Friendster,在 Facebook 崛起之前,这两家公司的规模都不小。

  另一个案例是 Google。Google 并不是第一家做搜索引擎的公司,第一家做搜索引擎的公司是 Archie。存在这种现象的不仅只有 Facebook 和 Google,很多其他公司也存在同样的现象,他们进入市场时并没有先发优势,但是他们跟进的比较快,最终成功了。

  最终,创业公司需要好好做功课,研究市场是否已经成熟。

  根据 Bill Gross 的创意实验室情况可知,走向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你无法控制的——市场时机。Bill Gross 对创意实验室中的 100 家公司进行了排名,发现市场时机对成功与失败的影响高达 42%。

  据 Gross 所说,了解市场时机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 “看看消费者是不是真正做好了接受你的产品的准备,而且消费者一定要非常非常诚实,不能否定你能预料的所有结果,因为一旦你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你想一直向前走。但是你必须完全把握好市场时机。” 这需要很强的分析技巧,也要有很好的直觉。即使你有世界上最棒的想法和产品,如果市场时机不对,那么你就需要重新思考公司的策略。

  创造出一件其他人都想不到的产品确实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是对创业公司来说,拥有大量使用你的产品的用户才是对成功更有意义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