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亚洲:商业在高处

来自:微信公众号管理学人      时间:2017-09-01
 我一直以为,我们正处在前所未有的时代张力中。我一直以为,我们将成为颠覆的前夜中那几颗最闪亮的星。我一直以为,我以为的和我们所看到的,都是这个时代特别给我们的恩赐,哪怕其中有丑陋、有不堪。

  商业在高处

  郝亚洲/文

  回北京小住了几日,每天出门都会从乐视大厦经过,却从来没有想过靠近看一看。无非就是媒体描述的那些,贾跃亭人去楼未空,类似于银行倒闭前的挤兑场面完全脚注了当下的互联网创业:一种镂空的工艺美感带来的视觉繁华。

  乐视到底是不是庞氏骗局,我不知道,也无法去论证。但乐视的商业模式的确存在明显的先天性血液症。我将这种用运作资本的手法运营商业模式的套路称之为“经营异化”。在这个套路里,作为“本”的“运营”成为了“末”,资本从经营的仆人一跃变成了主人。

  可这并不是一个新鲜事。虽然当年的德隆和现在的乐视在操作模式上并不具备可比性,但两者的本质并没有区别:把资本作为经营的杠杆,而完全忽略了商业的本质:需求的满足和被满足。杰夫摩根说得可能更透彻些,“随着投资者和实体经济间的鸿沟不断扩大,他们对决策的责任感进一步降低。因此体制不仅变得更加盲目了,一定程度上决策者甚至无法观察到影响他们做出好决策的因素,而且他们在道德上是无底线的。”

  去文明化的资本一旦驾驭降生在文明中的商业时,所有的强大在最终都会引发不可估量的后果。

  这种“引发”并非没有规律可循。康德拉捷夫虽然死于斯大林的枪下,但因为熊彼特独具慧眼,将其长波理论发扬光大,并以此将“企业家精神”带入了主流商业环境之中。50年为一个周期的经济长波总是有一个开放式的起点,也就是疯狂投机行为和技术创新并存。委内瑞拉经济学家佩雷斯认为,开放期之后就是惯例化,而后是衰退期。和其他经济学家不同的是,佩雷斯提出经济周期也是一个掠夺周期。

  每一个周期都是新技术驱动的,铁路、蒸汽机、电气和网络无一不在创造全新的繁荣。市场自由发展的必然结果之一就是经济繁荣凌驾于个人道德的繁荣和自由之上。经济一方面在强调劳动与收获,一方面在给敢于冒险的企业家以掠夺的欲望和途径。但当类似于1797年、1847年、1929年和2008年的经济崩溃发生之后,新技术和基础设施的真正威力才开始显现出来。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战后的经济奇迹。

  我在这里着重强调经济崩溃不是在唱衰,而是想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在任何周期的转换阶段,一定会有一场危机发生。其发生的历史目的有两个:完成前后两种社会落差和新技术思潮的匹配;洗清在开放时期内的诸多制度杂音,彻底展现新技术威力和理清楚下一个社会发展方向。也许我说得拗口了,简单粗暴一些就是:释放矛盾,明确主流。

  关于社会落差,德鲁克在《工业人的未来》中早有阐述,比如二战就是“落差”的表象。佩雷斯和德鲁克观点接近,她认为经济崩溃是新技术被“嵌套”进社会制度的最好机会。当新技术作为前景被应用时是投机的最好时机,直到国家需要的大众消费增长需要依赖于这些可以成为基础设施的新技术。

  但技术并非可以在无视社会环境的前提下完成自我演化。这一点也是麦克卢汉被外界误会得最多的。很多人以为麦克卢汉是技术决定论者,但老麦说自己是媒介环境论者。离开了社会环境,技术无法独立生存。所以,当大工业带来希望和恐慌的时候,德国,苏联和美国选择了三条不同的路径。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哪种社会制度创新会取得成功。

  一场大萧条开始让人们重新思考当下制度的不合理性,开始重新审视在混序时代的技术创新。战后,范内瓦布什向美国总统提交了一份叫做《科学:无尽的前沿》的报告,他提出了由国家对前沿科学概念进行系统投资的设想。随后,德里克特尔曼将这个设想落地,创建了硅谷,将国防需求、创新文化(300336,股吧)和大学研发结合到一起。互联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而事实也是如此,美国政府一直都有关于互联网的顶层战略。

  硅谷的成功让世界各国和地区纷纷效仿,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是人们逐渐发现一个事实——“刺激”是推动创新走向更广泛应用的前提条件。这里说的“刺激”是一种综合影响,它包含国家级创新体系和企业家精神两层含义。

  在今天,我们可以谈论失控、可以谈论自组织、可以谈论个体精神,但在回顾历史的时候才知道,创新绝不是盲目的知识悬浮的结果。它从在大脑中闪光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被“应用”指引着不断被调整,就像没有美国战后科学体系的创建就绝不会有硅谷一样。我们需要知道创新到底往何处去,而其中到底哪项创新可以真的创造出巨大的社会价值,则要依靠企业家精神,也就是个人的意志力。

  在国家意志力和个人意志力之外,还有一个并存的可以影响到创新的因素,社会意志力。我不想用“公民社会”这样的词来简单归纳,在商业视野里,“社会”趋同于“组织的精神”,就像诞生在1938年的“索斯巴顿精神”,它倡导一种基于社会各界认可的普遍精神原则,拒绝政府参战,富裕的企业比富裕的个人更重要等等。

  更加让我们记忆深刻的是美国的伍德斯托克,从这个摇滚青年满地打滚,大麻与性爱齐飞的地方走出的文化影响了一代美国人,而这一代人中的佼佼者又塑造了21世纪的我们。

  技术被环境决定,同时也在反映环境。因此,同样的技术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会有不同的折射。这种迥异在互联网时代会被放大。从一个事实就能看到,至今在中国商业领域最具话语权的BAT在国际化进程中,显然不如“老三家”(华为,联想和海尔)顺利。工业消费时代和信息消费时代相比,后者更容易被附着文化属性。如果说对于前者而言,文化有阶段性的高低之分的话,对于后者而言,文化的独特性则更重要,或者说,独特已经成为了商业成功的前提。这种独特内在是封闭的,其外在是开放的。这就是为什么“社群”会成为这个时代中“社会”的替代品。我们有必要反思的是,“国际化”在“社群化”面前,尚能保留多少的合理性?当Facebook第一次以经济体概念出现的时候,传统的地域商业思维就已经开始被挑战,当然,最早感受到这种数字化挑战的就是广告商了。

  国家意志力,社会意志力和个人意志力成就了新的周期,而新周期往往是以混乱的创新和疯狂的投资开始的。当创新趋于平静之后,就会迎来垄断时间。在这段有序的时间里,创新不再耀眼,同样投机也没那么疯狂。

  我虽然信奉黑格尔的历史观,也依然相信模式是可以重复的。尽管我们现在天天都在鼓吹“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但这种鼓吹已经在暴露我们内心对“稳定”的渴望,“稳定”在每一个周期内时的确存在。谁能说现在主宰商业世界的不是谷歌、亚马逊这些大公司呢?谁能说现在的中国互联网不是阿里巴巴和腾讯的双雄争霸的局面呢?谁能说现在不是大公司进行垂直整合和锁定消费者的最好时代呢?

  我们渴望变化的另一层心理动机是,唯恐被掠夺。这是资本的天性,也是时代的必然。

  “稳定”止于何处?就是我们担心自己被过度掠夺的时候。因此,创业公司永远是以挑战大公司为名,这不是资本的本意。资本一方面在和大公司坐在同一条船上,一方面怂恿小公司站出来。虽说有“风险”二字,资本却最见不得风险。资本之天性与作为个人意志力的企业家精神并非全完吻合,也不完全相悖。二者中的掠夺性一致,对“风险”的担当度不同。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对贾跃亭的乐视发出感慨的原因。从事后种种迹象来看,贾跃亭终究不是一个他自我标榜可以用梦想窒息社会的企业家,他只不过是一个资本代言人。而在当今的中国互联网创业环境中,这类代言人比比皆是。

  我有理由相信,在这一轮的周期中,我们此时正身处稳定区间内。让我们感到处于颠覆前夜的陈词滥调不过是带有强烈获益意愿的资本声量而已,真正的投机时代已过。

  “年轻人,去创业吧!”这句话对历史来说并不陌生。1848年,一个叫詹姆斯的美国西部农民在水沟里发现了豌豆大小的金块,自此拉开了西部大淘金的热潮。“年轻人,到西部去吧!”这句响亮的口号改变了美国,也成为了表征冒险精神的名句。不可否认,美国历史就是一部公司史,是独属于企业家的精神史。“冒险精神”贯穿始终。

  这并不代表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可以无限被攫取的资源。相反,它的存在和发生是需要严格的条件的:

  首先是环境的刺激或者民族、企业文化。没有金子,没有人会去西部。没有明确的资本回报,没人回去创业。没有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没有哪个员工愿意放弃安稳的职位。

  其次是自身所处的客观生存条件。如前文所讲,内心渴望“稳定”的我们很难在背负房贷的前提下去搏击未来。

  在两个条件的挤压之下,企业家精神就成为了稀缺品,以至于有人说在商学院教授“企业家精神”这门课简直是在胡闹。

  虽然企业家精神并非人人可得,我们却可以发现其终究是属于“人和外在的关系”的范畴。原子时代也好,比特时代也罢,“关系”一直存在,其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只有看到这一层,才能摆置好我们自己的位置。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在多年前看尼采,以及最近半年看黑格尔的过程中,我总能欣喜地为当下的信息社会找到大量证据。很奇怪,是吗?难道说我们一直活在预言中吗?道理很简单,刨除复杂的思想流派,我想有一点是默认的:

  自己需要归置自己,人类需要归置人类。

  我已经被“颠覆”和类似的词汇搞得精疲力竭,与此同时,我更觉得那些抱残守缺的老派腔调格外刺耳。前者说自己是管理大师,后者说自己是社会良心,这一左和一右倒是完全忽略了“归置”的本意:

  我们只有知道身在何处,才能知道往何处去。第一个“何处”和第二个“何处”是无法被人为割裂的,这是一个连续的时间概念。

  任何一种组织形式都有其合理性,也没有任何一种组织可以成为时代的唯一。加雷斯摩根曾经列出了8种组织形式,虽然有从低级到高级之分,却没有粗暴地用“有效”或者“无效”来划分。换言之,“人与外在的关系”是受业务特征、地域特征、网络特征多重影响的,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组织”。

  如果一个组织在变化的商业环境中失败了,那么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只“看得见的手”彻底僵化了,也就是所有的失败都可以归结到管理上。“没有一种绝对的组织,有的只是关于组织的观念,它可以被我们拿来塑造以实现我们的目的。”说到底,管理是保持那只手始终灵活的观念。

  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司不一定能常青,有“管理观念”的公司一定可以长盛。我可能比较悲观,在时下被我们滥用在创业者身上的“企业家精神”更接近“饥不择食”。这些人可以去冒险,但没有为了失败承担责任的精神,你说他是小偷、强盗也没有什么不可。

  我们常常把商业置于左和右的二元对立中,陈旧的/腐朽的,颠覆的/保守的,过去的/未来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传媒出身的人做着大量带有巫术性质的表演,一种上天入地式的概念浩劫(我的朋友王航说这些人“网妖”)。如果我们真的了解历史,可能也就该为自己在今天的所作所为感到脸红了。

  商业在高处,这个题目是受到了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的启发。他强调跳脱出左右之争,按照国家和社会的视角去看待自由。这对于苦苦思考商业往何处去的我无疑是醍醐灌顶。我之前说过,中国的商业思维缺少了结构主义的成分,在碎片化视角中活得过于滋润和安逸。这类被资本强行烘焙下的商业速食是提供不了可供机体长期健康运转的营养的。

  我很同意熊培云说的“人是时间的单位”,从知识论的角度来讲,亦是如此。熊培云在一篇文章中引用过胡适的一句话,“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留住的似青山常在”,我也想用此句作为本文的结尾。有大历史观,就会有大商业观。这是不站在时间的高度上便不可得的自由观。